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承德大清猎苑酒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8********128L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828民初1024号 |
案号 |
(2021)冀0828执23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承德大清猎苑酒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前给付拖欠原告杜宏伟的利息款人民币264720.00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3月31日);二、被告承德大清猎苑酒业有限公司自2020年4月1日起,按年利率10%计算利息至2021年9月30日,每六个月给付一次利息(即分别于2020年9月30日、2021年3月31日、2021年9月30日给付原告利息81000.00元);三、被告承德大清猎苑酒业有限公司自2021年10月1日起每六个月偿还本金540000.00元,并按年利率8%给付相应本金的利息至2030年3月31日(即分别于2022年3月31日2022年9月30日、2023年3月31日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40000.00元及相应本金的利息);四、被告未按上述约定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则自第一次逾期后15日一次性还清剩余借款本息,利息自2020年4月1日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年利率14.4%计算给付相应本金的利息至实际还清借款之日;五、被告王晓军自愿对上述一至四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8-24 |
发布时间 |
2021-12-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晓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828792683128L |
登记机关 |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棋盘山镇甘沟门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