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南省株洲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8430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赣0727民初1339号 |
案号 |
(2020)赣0727执恢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由被告湖南省株洲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计人民币1705026元给原告龙南县大新钢材有限公司,并自2016年3月2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逾期付款利息给原告,利随本清。二、由被告湖南省株洲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2016年3月1日前欠付的逾期利息计人民币290404元给原告龙南县大新钢材有限公司。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08 |
发布时间 |
2020-04-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春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200184304825D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芦淞区枫溪办事处栗塘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