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姜德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302********12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302执2621号 |
案号 |
(2021)甘0302执恢5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姜德胜欠原告吴军运费34800元,扣除被告姜德胜垫付原告吴军的油款8126元,剩余26674元,于2020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35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368元,由被告姜德胜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8-30 |
发布时间 |
2021-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