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丹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502********042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京中信执字01308号执行证书
案号
(2021)赣1003执3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执行人:曾志江、朱丹二、执行标的:1.借款本金:伍佰万元整(5,000,000元)。2.借款利息:自2017年1月23日至借款还清之日,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的标准计算,扣除已经偿还的利息陆万贰仟伍佰元整(62,500元),自2017年1月23日起暂算至2020年10月22日(申请执行证书时)为贰佰柒拾伍万元整(2,750,000元)。3.律师费:伍万元整(50,000元)。4.公证费:伍仟元(5,000元)。以上暂计7,805,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乡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3-02
发布时间
2021-12-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