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州矿山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3118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0311民初5369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9)苏0311执37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江苏苏润石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00000元、至2018年4月20日的利息1004909.04元、2018年4月20日起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按双方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上述利息包含利息、罚息、复利,总数不得超过该期间以借款本金2000000元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金额);二、被告徐州矿山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周静、王喜波、刘乙伟、刘影对上述第一项确定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84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31400元,由被告江苏苏润石化有限公司、徐州矿山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周静、王喜波、刘乙伟、刘影连带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10-23
发布时间
2020-04-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尚爱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3007311851925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时代大道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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