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飞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202********10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0226民初461号 |
案号 |
(2021)晋0226执1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左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飞虎于2019年12月20日归还原告山西左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00元,于2020年6月20日归还借款本金48000元。二、利息按双方签订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计算,被告王飞虎于2020年12月20日前付清。三、案件受理费3932元,减半收取1966元,由被告王飞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左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6-29 |
发布时间 |
2021-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