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镇江市永大涂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72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川0922民初2292号 |
案号 |
(2021)川0922执恢3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射洪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镇江市永大涂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刘安平工程款49124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53元,公告费600元,共计1753元,由原告刘安平负担162元,由被告镇江市永大涂料有限公司负担159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射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8-19 |
发布时间 |
2021-12-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朱广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镇江市丹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镇江市丹徒新城光明村蔡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