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隆化县富明矿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44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遵民初字第03020号 |
案号 |
(2021)冀02执恢37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遵化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由被告隆化县富明矿业有限公司、王志敏于2015年10月31日之前一次性给付原告承德益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远翔分公司借款本金100万元,其余损失原告自负;如2015年10月31日之前二被告不能给付上述款项,则应于2015年11月30日前给付原告本金及利息损失合计160万元;如2015年11月30日前二被告仍不能给付上述款项,则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本金及利息损失合计200万元;原告并有权自2016年1月31日以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双方其他互无争执。案件受理费33200元,减半收取16600元,由被告隆化县富明矿业有限公司、王志敏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9-01 |
发布时间 |
2021-12-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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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姚桂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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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隆化县韩麻营镇韩麻营村北沟东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