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321********3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甘0302执654号 |
案号 |
(2021)甘0302执恢4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甘肃力天通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金昌分公司偿还梁明德借款400000元,违约金80000元,合计480000元,于2021年1月10日前偿还50000元,于2021年2月至12月,每月10日前偿还20000元,共计220000元,剩余借款210000元于2022年1月10日前一次性还清;若有一期逾期,原告有权对剩余全部款项申请执行;二、张掖力天世纪商贸有限公司、甘肃力天通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赵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案件受理费8500元,减半收取4250元,由赵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7-05 |
发布时间 |
2021-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