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安权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3524********287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湘0202刑初398号
案号
(2021)湘0202执214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向成良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2019年4月23日起至2027年4月20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白贤兵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2019年4月23日起至2025年4月20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三、被告人冉诗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2019年4月23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四、被告人向明红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2019年4月24日起至2023年4月23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五、被告人李飞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2019年4月24日起至2022年10月21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六、被告人张昌文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2019年4月19日起至2021年9月18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七、被告人彭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2019年7月3日起至2022年1月2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八、被告人向绪茨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2019年4月19日起至2020年11月18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九、被告人汪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2019年4月19日起至2020年11月18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十、被告人李胜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2019年4月19日起至2020年11月18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十一、被告人汪志飞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2019年4月19日起至2020年11月18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十二、被告人张安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2019年11月1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十三、被告人李建军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2019年11月1日起至2021年6月28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十四、被告人戴耀荣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2019年4月19日起至2020年11月18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十五、对被告人向成良违法所得人民币34065元、被告人白贤兵违法所得人民币54036元、被告人冉诗军违法所得19718元、被告人李飞违法所得人民币21530元、被告人张昌文违法所得人民币7600元、被告人向明红违法所得人民币20700元、被告人李胜军违法所得人民币3100元、被告人汪志飞违法所得人民币4800元、被告人向绪茨违法所得人民币3080元、被告人汪蛟违法所得人民币6900元、被告人张安权违法所得人民币3100元,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及被害人单位。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11-03
发布时间
2021-1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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