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建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701********03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晋1025民初377号 |
案号 |
(2021)晋1025执2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古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马建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胡玉川劳务款158180元。二、驳回胡玉川对李军鹏、山西杰兴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古县岳阳镇人民政府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732元,由马建伟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古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11-22 |
发布时间 |
2021-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