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娄底市鸿鑫劳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313********345R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381民初6370号 |
案号 |
(2021)豫1381执恢9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邓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娄底市鸿鑫劳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偿还其所欠原告河南省金利洁管业有限公司货款435850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3.85%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至款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河南省金利洁管业有限公司对被告赵七只、尚钰、高又清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案件受理费7838元已减半收取3919元,由被告娄底市鸿鑫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邓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11-19 |
发布时间 |
2021-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梁命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1300053891345R |
登记机关 |
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氐星路天成银座17楼172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