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朔州市永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1406********41X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晋0602民初1707号
案号
(2021)晋0602执11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朔州市永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彭福贵支付工资差额56490元;二、驳回原告彭福贵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被告朔州市永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11-01
发布时间
2021-12-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福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60075727541X0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朔州市朔城区北新街北侧南楼4单元102室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