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朔州延康医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1406********L13P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晋0602民初1365号
案号
(2021)晋0602执113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朔州延康医院、潘素兰、郑乘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章汴生支付劳务报酬2100000元。案件受理费11800元(原告已预交),由朔州延康医院、潘素兰、郑乘风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11-01
发布时间
2021-12-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潘素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602MA0GR1L13P
登记机关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注册地址
朔州市开发区广安东街康泰路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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