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桃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128********25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602民初479号 |
案号 |
(2021)晋0602执7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李永喜、孙桃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偿还朔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2月21日的贷款本金399万元、利息207305.3元,共计4197305.3元;从2020年2月22日起至实际付清本金之日止的利息,按合同约定支付;二、朔州市荷斯坦农牧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40378元(原告已缓交)、保全费5000元,由李永喜、孙桃、朔州市荷斯坦农牧有限公司连带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7-28 |
发布时间 |
2021-1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