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鄂尔多斯市广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38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京0112民初6607号 |
案号 |
(2021)京0112执恢18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鄂尔多斯市广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被告鄂尔多斯市广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纳林庙煤矿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中建二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票面金额三千万元;二、被告鄂尔多斯市广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被告鄂尔多斯市广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纳林庙煤矿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中建二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利息(以三千万元为基数,自二o一五年一月五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8%计算)。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九万五千九百元,由被告鄂尔多斯市广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被告鄂尔多斯市广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纳林庙煤矿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11-11 |
发布时间 |
2021-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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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韦生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622743894623Q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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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