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北锦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212********89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1202民初1933号 |
案号 |
(2021)鄂1202执29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民二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湖北锦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出让金价款利息238050元,并从2016年10月21日起以10350000元为基数,按月0.5‰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至2018年5月9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35元,由湖北锦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9-03 |
发布时间 |
2021-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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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黄大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12006980428933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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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咸宁国际大厦B座200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