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乾嘉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504********UF7W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0405民初159号 |
案号 |
(2021)桂0405执12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梁卓彦、广西乾嘉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郑敏红返还41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从2020年12月11日起,以41000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计至两被告实际清偿借款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836元,减半收取计418元,由原告郑敏红负担3元,被告梁卓彦、广西乾嘉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负担41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11-12 |
发布时间 |
2021-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梁卓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400MA5NEBUF7W |
登记机关 |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梧州市西堤三路2号丽港华府丽港家居生活城A区09号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