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华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222********13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1112民初1421号 |
案号 |
(2021)苏1112执19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被告黄华杰欠原告杨祥平价款112752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1278元,保全费1120元,共计115150元,此款由被告黄华杰于下列期限给付原告杨祥平(此款由被告黄华杰汇入原告杨祥平妻子李小华中国农业银行账户,卡号623052043005891127):1、2021年7月31日前给付30000元;2、2021年8月31日前给付30000元;3、2021年9月30日前给付30000元;4、2021年10月31日前给付2515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9-09 |
发布时间 |
2021-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