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武建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223********39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晋0922民初434号
案号
(2021)晋0921执恢8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五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执行人张建伟、武玉珍偿还申请人李桂萍借款403761元及利息,利息从2016年1月15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全部借款还清之日(已经履行金额约31.3万元计算利息时依法核减);二、被执行人武建伟保证范围内支付109628元;三、依法由被执行人支付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担保保险费1272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定襄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8-25
发布时间
2021-12-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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