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涂金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22********78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904民初2258号 |
案号 |
(2021)粤0904执30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在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梁盛英、陈荣勇、陈亚妹、陈荣坤经济损失110000元;二、限被告涂金龙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在商业第三者保险责任限额外赔偿原告梁盛英、陈荣勇、陈亚妹、陈荣坤经济损失387862元;三、高安市赣通物流有限公司对被告涂金龙的上述第二项赔偿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梁盛英、陈荣勇、陈亚妹、陈荣坤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1-25 |
发布时间 |
2021-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