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德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129********10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桂1402民初836号
案号
(2021)桂1402执154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陈德荣应支付佰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费用104750元,款项分三期支付,第一期定于2021年8月20日前支付30750元,第二期定于2022年1月20日前支付30000元,第三期定于2022年4月20日前支付44000元;二、如陈德荣有某一期没有按第一项协议履行义务的,视为剩余债务全部到期,佰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可向法院申请执行;三、案件受理费2700元,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计1350元,陈德荣自愿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11-24
发布时间
2021-12-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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