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修水县祝福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604********106C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424民初2964号 |
案号 |
(2021)赣0424执恢5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修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由被告李志为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原告修水县嘉泰典当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200000元、利息384000元,并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向原告支付自2019年7月25日起至本金实际清偿日止的利息。二、由被告李志为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原告修水县嘉泰典当有限公司借款本金800000元、利息64000元,并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0.5%向原告支付自2019年7月25日起至本金实际清偿日止的利息。三、由被告修水县祝福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072元,减半收取计14536元,由原告修水县嘉泰典当有限公司1754元,由被告李志为、修水县祝福置业有限公司共同负担1278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修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8-17 |
发布时间 |
2021-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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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志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424581630106C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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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修水县义宁镇芦塘村工业大道2#地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