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金湖县金炜锻造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86345****
执行依据文号
(2013)金商初字第0351号
案号
(2021)苏0831执恢1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湖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冻结被告金湖县金炜锻造有限公司、金湖华威重工机械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90万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湖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6-03
发布时间
2021-12-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杨伟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金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金湖县工业园区同泰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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