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龙州县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514********433P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桂1402民初852号
案号
(2021)桂1402执147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龙州县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向原告广西高速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合同余款19856元、质保金106944元及违约金(违约金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①以19856元为基数,从2018年8月14日起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现暂计至2021年10月27日违约金为11625.69元;②以106944元为基数,从2019年8月14日起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现暂计至2021年10月27日违约金为43098.43元。);二、被告龙州县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履行上述款项时,可在原告广西高速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应向被告龙州县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的违约金77534.40元中予以抵销。案件受理费4736,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368元,由原、被告各负担1184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11-02
发布时间
2021-12-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康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1423667017433P
登记机关
龙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龙州县龙州镇独山路155号龙庭华府二区6栋20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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