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陆振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923********0275
执行依据文号
(2016)粤0904民初178号
案号
(2021)粤0904执恢2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如下:一、被告陆振、肖小琳承认尚欠原告梁惠平借款人民币二笔共800000元及利息(月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从2016年1月8日起至还清欠款之日止)是事实,被告陆振、肖小琳定于2016年2月3日前还50000元;2016年4月28日前还清750000元及利息给原告梁惠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5-12
发布时间
2021-12-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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