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农家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29********06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1402民初855号 |
案号 |
(2021)桂1402执14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农家铭偿还蒋格荣借款本金23000元及违约金1000元,合计24000元,该款由农家铭于2021年9月30日前偿还蒋格荣10000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偿还14000元;二、若农家铭未按上述还款方式按时足额偿还,则蒋格荣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农家铭所欠蒋格荣的全部借款金额;三、案件受理费400元,减半收取200元(蒋格荣已预交),由农家铭负担并于2021年5月31日前直接支付给蒋格荣。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10-19 |
发布时间 |
2021-12-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