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102********06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甘0902民初716号 |
案号 |
(2021)甘0902执恢11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兵偿还原告吴秀明借款本金40万元;二、被告杨兵偿还原告吴秀明利息8万元;三、被告殷志鸿对以上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上款项合计48万元,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7-20 |
发布时间 |
2021-12-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