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岑健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683********11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605民初17671号 |
案号 |
(2021)粤0605执249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520215618867】。一、原告与被告共同确认:截至2021年9月1日,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3.6万元,被告分六期归还,具体为:被告从2021年9月起至2022年2月止于每月17日前归还原告6000元。二、本案案件受理费395.65元(原告已预交),被告自愿承担,被告已经交付予原告。三、原告指定被告还款至原告指定的招商银行账户(户名:梅建彬;账号6226097571134312)。若被告按照本协议第一项按时足额还款,原、被告就本案债权债务结清;若被告有任何一期没有按照本协议第一项按时足额还款,被告应自逾期还款之日起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5.78计付违约金予原告直至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原告可就被告尚欠本协议第一项剩余款项以及前述违约金立即向南海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签订调解协议后归还的款项先在本金中扣减。四、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0-26 |
发布时间 |
2021-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