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余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24********70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312民初5304号 |
案号 |
(2021)苏0312执60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余洋欠原告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3763.76元及利息1168.61元(暂计算至2021年3月21日,后续利息继续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被告余洋从2021年5月起至2022年5月止,分别于每月28日前偿还原告3000元,余款于2022年6月30日前付清。如被告未按协议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有权就欠款未偿还部分一次性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1173元,减半收取587元,由被告余洋承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1-30 |
发布时间 |
2021-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