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雪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728********00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内0602刑初87号 |
案号 |
(2017)内0602执38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赵雪峰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6月27日至2022年6月26日)二、继续追缴被告人赵雪峰违法所得三百四十二万六千二百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17-09-20 |
发布时间 |
2017-11-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