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雪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728********00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6)内0602刑初87号
案号
(2017)内0602执38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赵雪峰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6月27日至2022年6月26日)二、继续追缴被告人赵雪峰违法所得三百四十二万六千二百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17-09-20
发布时间
2017-11-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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