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攸县燕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0********MDXL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223民初7095号 |
案号 |
(2020)湘0223执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攸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邹湘球、刘斯伟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邓赛珍股权转让款528万元、违约金35.6723万元及利息(利息以528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5.6%从2012年9月15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由被告攸县燕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邓赛珍股权转让款200万元;三、驳回原告邓赛珍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62760元,减半收取3138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36380元,由被告邹湘球、刘斯伟负担26386元,由被告攸县燕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999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攸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1-06 |
发布时间 |
2020-04-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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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谢李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000MA4LA2MDXL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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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