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高义广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121********22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1112民特82号 |
案号 |
(2021)苏1112执21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高义广于2021年8月23日前一次性给付申请人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费(自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6月21日期间)计143830.77元。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高义广因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于2021年6月23日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0-22 |
发布时间 |
2022-01-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