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州嘉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41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311民初1757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9)苏0311执27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袁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400000元及利息2549.17元(利息暂计算至2019年1月21日;自2019年1月22日起,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计算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如被告袁媛在2019年4月30日后有相应还款的,相应款项可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清偿顺序予以折抵;二、如被告袁媛到期不能履行上述债务,原告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徐州嘉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的新沂市新安镇钟吾路苏北建材物流中心a2号楼257房地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340元,减半收取3670元,保全费2720元,合计6390元,由被告袁媛、徐州嘉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07-19
发布时间
2020-04-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肖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30031411801XB
登记机关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徐州市民主南路燎原巷综合楼(建银开发)7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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