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袁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227********56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2071刑初2095号 |
案号 |
(2021)粤2071执204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判处被告人袁海罚金人民币2000元;判处被告人查国好罚金人民币2000元;判处被告人曾前罚金人民币1000元;判处被告人曾君罚金人民币1000元;2.责令被告人袁海、查国好、曾前、曾君共同退赔被害人赵德全被盗窃的助力车1辆。(合计:6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0-12 |
发布时间 |
2022-01-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