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天门市大汉隆城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290********048B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鄂9006民初2719号 |
案号 |
(2021)鄂9006执21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天门市大汉隆城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退还原告黄祝君多支付的房屋差价款14569.9元、逾期办证违约金4570.99元、契税145.69元,共计19286.58元,并以14569.9元为基数,自2020年12月1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至该款付清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10-12 |
发布时间 |
2022-0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梅红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9006571530048B |
登记机关 |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天门经济开发区天门中学南状元路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