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酒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888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09)西陈民初字第246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8)甘0104执恢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甘肃金田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酒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签订的《智能燃气表购销合同书》合同予以解除。二、酒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支付甘肃金田商贸有限公司货款357472元,检测设备费196000元及违约金446528元,共计100万元,于2009年12月31日前支付553472元,于2010年1月31日前支付446528元。逾期(2009年12月31日始)履行被告支付原告本金553472元并承担违约金100万元。三、案件受理费27117元减半收取13558.50元、法院专递资费250元,共计13808.50元,由原告承担5000元,被告承担8808.50元,该费用于2010年1月31日前履行完毕。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18-04-10  | 
    
发布时间  | 
      2018-04-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志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900778882710U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高新技术工业园(南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