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蒋文成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2924********70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0604民初1134号
案号
(2021)粤0604执2202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蒋文成、李五痂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夏永志28583.33元,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因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收取500元,由原告负担130元,二被告负担37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11-01
发布时间
2022-01-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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