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文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924********7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604民初1134号 |
案号 |
(2021)粤0604执220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蒋文成、李五痂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夏永志28583.33元,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因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收取500元,由原告负担130元,二被告负担37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1-01 |
发布时间 |
2022-0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