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佛山市钻塑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6********76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604民初36256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粤0604执34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荣昌、刘笑连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偿还贷款本金1000000元,利息7315.12元、罚息为29063.76元(暂计至2020年11月30日,此后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罚息应以拖欠的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1.05计算,此后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复利应以拖欠的利息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1.05计算);二、被告张荣昌、刘笑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支付律师费24500元;三、被告刘笑兰、佛山市钻塑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二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053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2053元,由被告张荣昌、刘笑连负担,被告刘笑兰、佛山市钻塑塑料科技有限公司连带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20 |
发布时间 |
2022-0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荣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57962497676 |
登记机关 |
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龙头村工业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