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111********53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润民初字第0696号 |
案号 |
(2021)苏1111执恢3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徐静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钱江借款12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00元、保全费1170元,公告费606元,合计4476元,由被告徐静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开户行:工商银行镇江市永安路分理处,帐号:1104010829000140561)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6-03 |
发布时间 |
2022-01-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