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宋立成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2325********40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辽0804民初3118号
案号
(2021)辽0804执37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宋立成于2021年10月17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欠款15000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给付剩余16000元。二、如被告宋立成于2021年10月17日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有权对全部欠款申请执行。三、本案一次性结案,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600元,减半收取300元,由被告宋立成承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1-12-08
发布时间
2022-01-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