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宋立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325********4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辽0804民初3118号 |
案号 |
(2021)辽0804执37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宋立成于2021年10月17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欠款15000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给付剩余16000元。二、如被告宋立成于2021年10月17日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有权对全部欠款申请执行。三、本案一次性结案,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600元,减半收取300元,由被告宋立成承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12-08 |
发布时间 |
2022-01-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