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崔春晓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923********00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904民初4943号 |
案号 |
(2021)粤0904执32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双方共同确认被告崔春晓尚欠原告李仕亮款项共计38700元;被告崔春晓定于2021年11月30日前向原告李仕亮还清款项38700元。二、若被告崔春晓未按上述第一项约定按时偿还款项,则原告李仕亮即可自被告逾期付款之日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剩余全部未付的款项。三、案件受理费383.75元,由原告李仕亮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2-29 |
发布时间 |
2022-0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