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农家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29********06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1402民初856号 |
案号 |
(2021)桂1402执14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农家铭偿还薛鹏借款本金21000元及违约金2000元,合计23000元,该款由农家铭于2021年9月30日前偿还薛鹏10000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偿还13000元;二、若农家铭未按上述还款方式按时足额偿还,则薛鹏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农家铭所欠薛鹏的全部借款金额;三、案件受理费376元,减半收取188元(薛鹏已预交),由农家铭负担并于2021年5月31日前直接支付给薛鹏。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10-19 |
发布时间 |
2022-0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