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镇江天宇混凝土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11********827F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0206民初6472号 |
案号 |
(2021)苏0206执恢5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镇江天宇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惠山区洛社镇施蒂尔建材经营部支付价款209945元及逾期利息(自2016年9月1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209945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标准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2225元,财产保全费1595元,合计3820元,由天宇公司负担。该款已由施蒂尔经营部预交,天宇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应负担款项直接给付施蒂尔经营部。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8-13 |
发布时间 |
2022-0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严罗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183569156827F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句容市边城镇243省道衣庄段东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