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郭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05********15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312民初10558号
案号
(2021)苏0312执65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郭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铜山支行欠款本金201000元及利息1089.44元(利息计算至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依据合同约定,以原告会计系统生成的数据为准)。该欠款被告分别于2021年10月30日前偿还2万元、11月30日前偿还2万元、12月30日前偿还清剩余款项。如果被告有任何一期未能按时足额履行,原告有权就剩余欠款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二、双方因本次金融借款合同引发的纠纷一次性了结。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166元,由被告郭超承担(原告已预交,被告于偿还第一笔款项时一并给付)。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义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权利人应在二年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逾期无法定事由则不予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12-28
发布时间
2022-01-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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