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晓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122********28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湘0204刑初121号
案号
(2022)湘0204执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黄晓伟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二、被告人黄晓伟的违法所得3375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告人黄晓伟的刑期自2021年7月22日起至2023年1月21日止。上述罚金及违法所得款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2-01-10
发布时间
2022-01-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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