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许鹏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0323********22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宁0323民初126号 |
案号 |
(2021)宁0323执17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盐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许鹏泽、郭小女偿还原告杨斌借款本金40000元,利息7000元,借款本息共计47000元,从2021年1月至11月,每月20日之前偿还1000元,于2021年12月20日之前偿还14000元,下剩22000元,从2022年1月至11月,每月20日之前偿还1000元,下剩11000元于2022年12月20日之前一次性还清。二、被告许耀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保证责任;三、被告许耀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许鹏泽、郭小女追偿;四、被告如有一笔未按期履行,原告有权就下剩借款本息申请一次性执行。五、案件受理费1010元,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505元,由被告许鹏泽、郭小女负担(已履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盐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1-07-23 |
发布时间 |
2022-01-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