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佛山市南海戴维芝内衣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11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民终10504号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2020)粤1971执46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广东省东莞市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841209605596】。一、被告佛山市南海戴维芝内衣有限公司、吴烈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陈思归还7297938元及利息(以7297938元为本金,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自2017年12月30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陈思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74252.42元,保全费5000元(元告陈思已预交),由被告吴烈、佛山市南海戴维芝内衣有限公司负担。本案按上诉人吴烈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3-10 |
发布时间 |
2020-04-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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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吴烈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5721172662M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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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盐步广佛公路平地路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