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内蒙古伊东集团东方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1506********736K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105民初7668号
案号
(2021)苏0105执39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内蒙古伊东集团东方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刘文伟支付100万元,该款项分别于2021年2月10日前支付20万元、自2021年5月起至2021年12月每月30日前支付10万元;二、若被告内蒙古伊东集团东方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任一期未能按期足额给付,原告刘文伟有权按照130万元及诉讼、保全费用13250元,合计1313250元,扣除已支付款项,向人民法院立即申请强制执行;三、本案受理费16500元,减半收取825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3250元,由原告刘文伟承担;四、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12-01
发布时间
2022-01-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杨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694670667736K
登记机关
准格尔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分局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经济开发区伊东循环经济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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