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进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426********18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桂0405民初546号
案号
(2022)桂0405执恢3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黄进森、封凯玲应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覃龙偿还借款本金35万元,并支付利息(详见民事判决书内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2-01-18
发布时间
2022-01-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